讓我們打開天窗說亮話。舊約中某些部分的確十分怪異。就像Mark Coleridge說的,“反復出現奇怪的經文,且很不好理解”。而舊約中最遙遠的部分,莫過於那些陳述神賜給以色列人律法的細節了。不管是我們讀到以色列人不可穿兩樣攙雜布料做的衣服,還是讀到他們不可吃蝦,抑或是不可為死人的緣故將額上剃光,我們都很難看出這些跟我們到底有啥關係。我真的從沒經歷過「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34:26;申14:21)的試探!你有過嗎?
而且,在我們的文化中,有些人會批評我們強調某些舊約律法,卻忽視另外一些,比如說強調禁止同性戀的律法(利18:22;20:13),忽視禁止吃貝類的律法(利11:10)。難道我們是前後不一的嗎?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作為生活在現代的基督徒,到底要如何接觸、欣賞,並恰當地閱讀這部分的聖經?以下是五項指南:
1.問自己“這個律法是如何嵌合在大故事的發展中?”
舊約律法並非是在真空環境中被賜予的。他們出現於聖經故事發展中的一段特定時期。神已經興起以色列人成為他的子民,救他們出埃及,帶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因此,要開始理解律法的作用,就要理解它所處理的是那個歷史時期特殊的需要。舉個例子,當時若要管治社會、實行公義,就需要有關人受傷、盜竊、個人財產的律法(出21:12-22:15)
2.問自己“這項法律與神的聖約有什麼關係?”
第二,我們要問自己,律法與神在西奈山上與以色列人所立的“舊”約有什麼關係?神是聖潔的,且希望住在他子民中。但他們卻不聖潔。律法中有許多不同的方面都意在將人們從不聖潔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或者當他們變得不潔時提供潔凈的方式,好讓他們維持與神的關係。
舉例而言,那些關於不可摻合不同種子、不同布料的律法似乎是一種象徵,提醒以色列人不要與迦南地的異教人群混合。有些學者相信許多食物方面的律法可能有某些衛生方面的作用,但另一些學者認為對潔凈和不潔凈的區分是一種持續的提醒:他們必須作出選擇,在信仰上與那地的人們保持分別。
從另一方面來說,那些獻祭的律法是為了恢復聖潔,當不潔發生時,使罪得赦。因此,律法幫助人持續關注聖潔,看到聖潔是作神子民的核心。
3.問自己“這是否是一條在新約中被重申的直接命令?”
只有少數舊約律法在新約中被強調,需要耶穌的門徒遵守:出埃及記20章的十誡中的九條(守安息日的律法不在其中——希伯來書4章使用“安息”這個詞時,並非從字面意義上指每個星期六);申命記6:4-9的示瑪,也就是要最大程度地愛神(比如,馬可福音12:29-30);以及愛鄰捨的誡命(利未記19:18;馬可福音12:31)。除了不可的誡命之外,新約中也清楚提到關於婚姻的道德指導,以及禁止男女婚姻之外的性關係。
4.問自己“新約是否顯明這條律法不再適用?”
新約已經清楚地顯示,某些舊約律法不再適用於基督的跟從者。比如說,馬可福音7:18-19和使徒行傳10:9-16中彼得所見的異象都清楚表明食物的律法已被廢除。希伯來書清楚表明舊約中的獻祭已經因著基督一次獻上、永遠獻上的祭而廢止了(希伯來書10:18)。這是因為新約信徒所有已經犯過和將來會犯的罪都已得到了明確的赦免,不再需要獻祭了。這些律法並不是被「廢掉」了,相反,它們在基督里被成全了(馬太福音5:17)。
說到指南的第三和第四條,它們也是基督徒為什麼可以吃海鮮,但卻被禁止任何男女婚姻以外的性關係的理由。食物的律法已被神親自廢止了,但關於道德行為的律法卻被強調,對新約信徒而言至關重要。我們並非前後不一。我們只是很認真地對待所處的環境。
5.把律法當作神給你的話語來讀,哪怕大部分律法(誡命)已不再對你適用。
保羅告訴我們,信徒已不再服於摩西的律法之下,而是經歷著基督的工作所帶來的好處——得到基督的義(羅馬書3:21-31)。然而,我們仍然可以在舊約律法中聽到神對我們說話。問你自己,「這條律法讓我知道哪些關於神、關於為神而活、關於與人和睦同居的事?“有些律法說到公平或公義,有些提醒我們需要從所處的文化分別出來,還有些令我們想到神在我們中間,而我們是他聖潔的子民。簡而言之,律法好像證人,告訴我們神到底看重什麼。而那些關於祭司和獻祭的律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背景,讓我們可以理解基督在建立神新約的百姓過程中所做的福音大工。
結語
好了,这些应该够我们起步的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可以看我的书《圣经这本书:解读与应用》的第六章。
本文來自格思里博士的英文博客,原文標題《5 Practical Guidelines for Read the Old Testament Laws》,經作者同意將其翻譯為中文。